
灵武市人民检察院
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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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2日上午,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,通报三部门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“四个最严”要求专项行动相关情况及典型案例。

发布会介绍,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,全区检察机关以生产、销售假药罪,生产、销售劣药罪,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,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这四个罪名共批捕6件20人,起诉19件21人;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上述罪名案件10件15人;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以来,全区检察机关共立案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0件。食品药品安全的整体形势有了明显改善,但形势依然严峻,恶性事件时有发生。
2019年9月份,宁夏检察机关联合市场监管部门、药品监管部门,在全区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“四个最严”要求专项行动,坚持依法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,对违法行为“处罚到人”,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、用得安全。
近期三部门以专项行动为抓手,以办理发生在校园及其周边、餐饮聚集区、农贸批发市场、种养殖生产基地、菜篮子产品主产区、农村和城乡接合部、食品和副食品批发市场、冷库物流中心等区域的案件;呈现规模化、组织化、链条化的案件;涉及婴幼儿食品和药品的案件;利用网络、电商平台、社交媒体、电视购物栏目等实施的案件;人民群众反映强烈、社会影响恶劣、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等为重点,严格法律执行,加强公益诉讼,落实处罚到人,完善行刑衔接,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全方位保护,取得了积极成效。
其中,宁夏检察机关通过充分发挥批捕、起诉职能,强化侦查监督、审判监督;高度重视案件线索摸排核查,加强立案监督;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,堵塞监管漏洞;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,促进依法行政;加大指导和督办力度;加强沟通协调,实现多赢共赢等措施,与相关行政部门建立良性互动机制,进一步加强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,共同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
宁夏检察机关已于2014年至2018年连续五年开展“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”,于2018年8月开展了为期一年的“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”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,于2019年3月部署开展农资打假工作,加强了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全链条的保护。此次落实食品药品安全“四个最严”要求专项行动将于2019年9月持续开展至2020年12月。